研究生培养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郑州机械研究所) 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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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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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郑州机械研究所)

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郑州机械研究所(以下简称“郑机所”)位于国家中心城市郑州,始建于1956年,隶属于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装备制造业共性基础技术的研究及成果转化,是河南省首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试点企业”,拥有高性能新型焊接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齿轮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39个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历经70年科技创新、改革发展和行业引领,郑机所形成了以高参数齿轮箱、先进焊接材料与工艺、智能装备、精密铸锻制品、强度振动检测为主体的产业结构,主要服务于航空航天、国防军工、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建材、冶金、能源等领域。现有1个全资控股公司,2个分公司,围绕“一所三地五园区”的高联动产业基地布局,打造国产工业母机示范验证基地和04专项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做好创新升级,抢占“新赛道”,培育新动能,牢记央企责任担当,勇担装备制造国家队创新使命,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力量。

郑机所拥有“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丁英晖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高端技术团队。截至2026年9月,在职职工600余人,其中正高级工程师57人,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170余人,博士研究生55名,硕士研究生336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累计45人,中原学者3人,省部级专家人才20余人。获得各类科技奖励1000余项,其中省部级以上300余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10项、省部级特/一等奖34项、中国专利奖6项,授权国际专利83件,国家专利1100余件,制定国际标准1项,制修订国家标准269项,主编行业专著20余本。

郑机所是我国最早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科研院所之一。现有“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加工工程”、“工程力学”、“固体力学”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并能够招收培养“机械设计及理论”、“工程力学”2个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培养的硕博士研究生,陆续成为我单位各部门的技术骨干和技术带头人,或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及重要企业相关领域的专家。

郑机所现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5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37名。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高质量发展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众多项目,科研经费充足,方便学生参与高水平项目研究和科研实践;与国内外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市国际联合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广泛开展行业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良好学术环境与条件。

郑机所具备优越的科研与教学条件,拥有配套的生产、检测和试验设备仪器。研究生在读期间免收学费,设有研究生助学津贴和助研津贴(如参与科研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另有项目补贴),可享受职工免费早午餐,生活环境良好。

重要提醒:

(一)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在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609/20260924/2293971511.html),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二)我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称“研招网”)和我单位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单位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初试辅导或复试辅导,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三)我单位高度重视考生诚信情况,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进行认真核查,并在招生的各个环节(初试、复试、调剂、录取、新生复查等)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严肃认真对待,考生因诚信问题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我单位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目录

我单位2027年计划招收11名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我单位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注意:2027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研招网及本章程中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收计划数仅供参考,各专业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2027年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章程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含英语四级),(2)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证书,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

预报名成功的考生无需在正式报名阶段再次报名。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单位在网上公布的信息要求报名。

2.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

①考生有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等情况的,务必使用变更后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如系统显示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应尽快联系我单位,按我单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②我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加分及照顾政策严格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申请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5.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请考生务必知悉两种就业形式的真实含义,慎重填报。

五、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复试录取

(一)复试、录取工作将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6〕2号)进行,具体实施办法预计将于复试前公布在我单位官网。

(二)我单位不开展考生破格复试工作。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坚决不予录取。

(四)我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开展考生体检,具体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7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七、学习方式及学制

我单位拟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学制3年。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我单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免收学费,学生需承担研一在高校基础课住宿费,研二研三免收住宿费。在读期间享受科技创新竞赛奖学金、学习优异奖学金、研究生补助、餐补等。

九、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单位全日制学生为全脱产学习,研一学生在指定高校学习基础课,按照高校安排住宿。研二、研三回到我单位进行课题研究,提供研究生宿舍。因我单位发展规划等原因,部分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课题安排为准。

十、信息发布、联系方式与申诉渠道

(一)信息发布

单位网址:http://www.zrime.com.cn/ZZJX/channels/1379.html,重要的考试招生信息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

(二)政策咨询

咨询人及电话:曹老师,张老师0371-67710953

电子信箱:zjs_zhaosheng@163.com

通信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149号郑州机械研究所人力资源部

(三)申诉渠道

联系电话:0371-67710778

电子信箱:zjs_hr@163.com

附件: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郑州机械研究所)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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